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能免修。体育考核不及格必须补考或重修。因特殊原因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执行。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
1.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残疾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并有民政部门提供的残疾证明者;
2.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并已治愈符合入学体检规定)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
3.进校后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校医院证明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者(学期中途不能转入体育保健班学习,应及时向学院申请缓修体育课,报校教务处备案并批准,次年补修);
4.因手术或重病未痊愈,在校医院确认的休复期内者。
二、下列情况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的理由:
1.高考体检及新生体检复查中隐匿病情或未能如实反映病情者;
2.因体质或技能等原因,不能达到某些运动标准者。
上述情况可申请停修体育课,同时,体育考核以不及格计;如不申请缓修或停修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体育课者,以旷课计。
三、凡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一律按60分记载,并注明“保健”字样。
四、申请程序:
凡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或申请停修体育课者,请在2024年9月15日前提出申请(注:2024级大一新生在9月29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补办。请学生根据附件1进入数字徐医进行申请,并关注审批流程。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行政楼118室),电话:0516-83262052。
教 务 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