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学医院、全体学生: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于7月17日17点前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管理平台,请各位学生及时查询本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线上申请成绩复查。为保证成绩复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时间:2024年7月17日8点—7月18日14点。
2.请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后可通过“流程跟踪”查看审核进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成绩复查申请操作说明)
3.成绩复查针对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包含重修考试成绩。
二、学生学院核查处理
1.处理时间:2024年7月18日14点—7月19日8点。
2.学生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学管理平台审核学生提交的成绩复查申请(账号角色为“教学秘书”),学生申请成绩复查的理由应清楚明晰、真实合理,否则应退回申请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教师成绩复查审核操作说明)
3.学生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流程跟踪”随时关注学生成绩复查申请审核进度,及时与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成绩复核事宜。
三、开课单位教师核查处理
1.处理时间:2024年7月19日8点—7月22日14点。
2.开课单位课程成绩录入教师在7月19日8点后即可登录教学管理平台(账号角色为“教师”)查询学生提交的成绩复查申请并报教研室,教研室(或课程)负责人及成绩录入教师(或另一任课教师)双人一起审阅核查。成绩复核原则:只核对各分项成绩录入及比例设置是否有误、分数统计是否有误、评阅是否误判等,不对原评分标准作调整。
3.7月22日14点前,教研室完成成绩复查。经核查成绩无误的,在教学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反馈“经核查,成绩无误”;经核查成绩确有差错的,应由复核教师在原始试卷上重新批阅分数并签名,并在教学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反馈 “成绩录入有误,已经提交更正成绩”。如成绩复核后确系有误,需附原始试卷经开课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反馈给开课单位。
4.针对学生成绩复查申请及复核情况,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填写《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在7月23日中午12点前登录教学管理平台对复核后的申请进行审核(账号角色为“教学院长”);审核《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于7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成绩复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如有成绩变动,线下纸质考试的,请开课单位将原始试卷一起送至考试中心;线上考试的,请开课单位老师提供截图。
四、相关说明
1.请学生学院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23-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请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
2.学生本人不得自行联系开课单位和教研室核查成绩,各学院和教研室不得私自为学生复核成绩。
3.若学生对网络公选课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提出申请,由考试中心汇总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组织相关课程的成绩复查工作。
4.开课单位开课情况可查询当学期教学任务书或期末考试考表。
五、补考有关说明
1.无故缺考、考试违纪或作弊、重修考试不及格课程均不能参加补考;
2.申请缓考的学生,考试与补考学生同时进行,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录。
3.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进行,具体补考安排表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做好备考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行政楼118室),电话:0516-83262052。
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