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2023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入校后,学校需组织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同时收回学生和属地卫生计生部门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省卫健委提供了“定向培养协议书(范本)”,学校根据办学实际作了适当调整,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协议文件,做好协议签订工作。
具体要求:
协议一式两份,由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签署。各相关学院组织学生在“乙方(签字)”的位置签上学生本人姓名并用红色印泥采集“大拇指指纹”,统一收齐后,于2023年10月13日前反馈教务处,教务处统一签字盖章后,学校和学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前,需收集“定向就业协议书”,尚未递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请将就业协议书于2023年10月13日随培养协议书一起递交。没有“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不能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要求学生说明情况。
附件:定向培养协议书(范本)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