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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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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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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生学院严格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培养方案所列主修课程执行教学计划,对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进行核对。

(1)核对的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理论/实验/见习/自学)、学分、周学时(理论/实验/见习/自学)、开设学期、校区、修读节点要求、课程性质(必修、选修)、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核方式(考试/考查)、是否专业核心课程和学位课程等。特别注意因各种原因调整开设学期的教学计划。

(2)2025级需要分化的大类专业,需要同步核对分化前已执行的第1-3学期的专业类教学执行计划与分化后的第1-3个学期专业教学执行计划一致,并于10月20日(周二)前确定专业分化计划(分化后的计划班级和人数)报教务部。

2.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如需要变更修改,由各学院通过教学管理平台提交变更申请,教务部审批。操作流程如下:学院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角色)通过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计划变更申请-申请(修改、增加、删除)。

3.2024级及之后年级各专业参照最新版培养方案所列课程进行核对,2023级及之前年级参照相应培养方案进行核对。

4.教学执行计划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后续学生毕业审核及各类评奖评优的测算。请安排专人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校对(至少2次),严防漏课、错课。

5.教学执行计划确认无误后,各学院打印由教学管理平台/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执行计划中生成的2026-2027学年教学计划,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0月14日(周三)下午5点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科,作为教学任务书制定的依据。

联系方式:教务科薛老师、唐老师,0516-83262047,行政楼123室。

教务部本科生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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