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扣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及教育强国建设部署,聚焦新时代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培育和提升,打造契合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本科人工智能素质教育新模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2026年度工作计划,决定联合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展2026年江苏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通识素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江苏本科教育实际,贴合教育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以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推进省内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改革,分层构建科学适配的课程体系,加强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供给与建设,培育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成果,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通识筑基、专业赋能、实践创新”培育体系,助力江苏本科教育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立项范围
课题聚焦本科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人工智能通识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鼓励跨学科联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课题成果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高教会〔2023〕39号),在研究成果和教学成果两类中选择一种。其中:研究成果应具有学术内涵,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须标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或未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报告、智库报告、成果简报(专报)、调研报告等,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须有第三方收录证明;教学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效解决了高校教育人才培养面临的各类问题,形式为应用于人才培养的各类材料,如论文、专著、人才培养方案、教案教辅教材、课程建设(含线上课程录制)、软件开发、平台建设等,以上可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版证明材料。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经单位推荐后确定申请项目的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左右,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40项左右,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若干项。立项数量将结合本次申报数量、以往专项课题立项比例等,按照“从严从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经费划拨。课题经评审确认立项后,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分两批次拨付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公账户。立项通知发布后拨付7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立项单位收到经费后,须在60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寄送高等教育出版社。课题研究经费需严格遵循国家及高校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此类课题在评审遴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申报条件
(一)限额申报。课题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组织开展申报,每校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五、工作安排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结束,材料报送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因名额有限制,请各单位认真遴选,择优报送。将课题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并成PDF(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xuhongyan@xzhm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因我校限申报2项,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在2026年6月26日前提交材料,根据报送材料的数量,开展校内遴选工作,因报送时间限制,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徐老师,电话:0516-83262047
教务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