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的基础上,引入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提升全校本科高校在校学生人工智能综合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学习,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2日至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方式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手机号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线上学习。
(二)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三)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激励政策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生参与学习以上任意一门课程并获得课程修读证书的,给予认定校内通识选修课1个学分。
三、工作组织与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情况的统计与报送工作,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参训学生数(附件1,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备案;2026年6月12日前指定专人收集学生的学习证书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教务处给予选修课学分认定。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薛老师,0516-83262047,技术支持:010-58581028。
附件:
1.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参训情况统计表(参训人数)
2.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参训情况统计表(获得证书人数)
3.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课程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