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教学督导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堂督导评价是教学督导的核心工作,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将成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督导专家队伍结构,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鼓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且热心教学督导工作的优秀教师加入教学督导组,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管理办法(徐医大教字〔2025〕24号)》(以下简称督导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督导专家换届选聘
1.选聘范围与名额
新一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将进一步扩大专家队伍,特别是加强临床教学督导专家力量,各教学单位(含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在岗与退休教师均可报名,不限报送名额。
根据督导管理办法,另聘请督导专家顾问三人。
2.教学督导专家聘任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从事教学相关工作15年及以上,教学效果优良,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且近三年未出现教学事故,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3)原则上基础教学类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教学类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及以上教学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每学期能够参与不少于20学时督导工作(可计入教学工作量)。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②获省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教学竞赛奖;
③具有“教学名师”、“感动徐医”人物、“瑶光奖”、“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优 秀临床带教老师”等荣誉称号;
④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等。
3.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师,可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也可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校教学督导工作,需经本人同意,且符合上述聘任条件。
(2)报名公示。教务处将对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3)学校审定。教务处综合年龄、职称、获奖经历、学院、督导工作经历等因素遴选新一届校级督导专家组成员。
(4)聘任公示。根据遴选结果,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二、院级督导专家换届选聘
上述选聘仅针对校级督导专家组,各学院(部)请同步开展本单位教学督导专家组换届选聘工作,填写《XX院(部)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信息》(附件2),负责督导本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不兼任本单位督导专家组成员,且院级督导专家组成员与校级督导专家不重复。强调选聘条件应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且近三年未出现教学事故。院级督导队伍高级职称占比须达95%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个人于2026年4月26日前将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zmcgjy@163.com。各教学单位请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单位推荐的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zmcgjy@163.com。待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聘任公示后,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信息(附件2)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xzmcgjy@163.com。
联系人:赵子明、王士雷、赵新春,联系电话:83262050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XX院(部)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信息》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