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徐医大教字〔2021〕6号)相关要求,为保障12月份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编制2025年12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点日期:
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一、工作流程
1.安排实习基地 相关学院按照学校非临床专业实习基地标准(附件1)以及各学院制定的实习基地标准,遴选符合标准的实习基地安排实习。请相关学院按要求签订和更新实习协议,报送12月进点实习协议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原件或复印件,学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不需另签协议),实习协议书模板见附件2,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
2.确定实习人数 相关学院应与实习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实习单位可接收实习生人数、男女比例。
3.修订实习大纲 相关学院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实习大纲修订,并将实习大纲及印刷申请报送至实践办,纸质版需要分管领导在封面签字同意印刷。
4.报送进点名单 根据学籍异动结果,报送《2025年12月份实习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4)、符合下点资格的实习生名单(附件5),实习单位名称和编号按照附件3填写。为保障后续实习教学经费的顺利发放,请向实习基地说明,学校发放的实习教学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其中实习带教费 70 元,实习管理费 30 元)。若该标准低于基地标准,则按照基地标准发放。汇款方式统一采用“公对公汇款”,且需要实习单位开具发票用于报销,若实习基地无法开具正规发票,将无法发放款项,请向实习基地说明这一情况。另外,明确表示不收取实习教学经费的实习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附件4、附件5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签字,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
二、材料报送方式
请将实习协议书、附件4、附件5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电子版发送至实践办邮箱sjb@xzhmu.edu.cn。
联系人:袁凤刚 葛安琪
联系电话:83262046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实习基地标准
2.徐州医科大学实习协议书模板(非临床医学类专业)
3.徐州医科大学实习基地编码一览表
4.2025年12月份实习单位情况统计表
5.2025年12月份实习进点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