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5〕3号),学校将启动2025年本科专业申报及新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设专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有成熟的学科支撑、经过严密的论证。
2.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3.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专业申报
1. 学院需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对拟新设专业、拟调整专业、拟撤销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申报增设专业需面向有关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前瞻研判未来行业产业对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快教学内容迭代更新,强化学生实习实践。
2. 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或审批)》、调研报告电子版及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于2025年7月1日(周二)前交教务处。
3. 学校组织拟设专业论证,并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安排专人登录相应平台,填报申报信息,截至2025年7月25日(周五)。
5. 2024年已预申报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已预申报相近专业、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需在7月15日提交说明材料(未预申报的原因、今年直接进行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须学校盖章扫描件)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再申报。
(二)新专业预申报
1. 自2024年度起,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需要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
2. 各学院计划于2026年度申报的新增专业,需于7月2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
3. 预申报专业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需要再次提前预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应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建立健全专业设置定期研究、提前研究的工作机制,每年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学院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以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为牵引,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重塑,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加快布局急需紧缺专业。
联系人:薛老师,电话:0516-83262047。
附件:
1.相关政策文件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参考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参考适用)
4.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样表
5.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6.支撑材料上传excel模板
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