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已启动,请各学院按时间节点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现将时间安排及资格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内容
毕业生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设计)通过。
二、学位授予审核内容
参照《徐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徐医大字〔2025〕39号)中学位授予要求及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第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三区三州”少数民族学生学位授予条件抄告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
三、荣誉学士称号授予审核内容
参照《徐州医科大学荣誉学士称号授予管理办法》(徐医大教字〔2024〕2号)中授予要求,根据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推选出荣誉学士称号拟授予对象。审核结果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
四、审核方法
各学院请根据教务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毕业考试成绩、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处分情况进行审核。填写附件1:《2025届毕业、学位授予学生情况汇总(模板)》中“尚未达到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学生情况汇总”、“完全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生汇总”、“尚未达到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申请汇总”三张表格。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及院主要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纸质版。
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请填写在附件7:《2025年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中报送至学籍科,需电子版及院主要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纸质版。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初审建议并提出推荐名单后,对教学管理平台申请学位的毕业生进行院级审核。具体审核操作参考附件8:《学位申请审核线上操作说明(教师篇)》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提交以下材料:成员名单、评定结果、会议纪要,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及院主要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的纸质版。
六、提交材料
审核结果(三张表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经各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6月2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七、离校系统审核
各学院需组织毕业年级学生使用“徐州医科大学离校系统”完成离校手续办理。学院教学办、学管办、团总支、党总支负责教师需登录系统对毕业生的离校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方法详见附件9:《离校系统业务部门教师操作手册》,请于6月28日前审核完毕。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83262118。
附件1:2025届毕业、学位授予学生情况汇总(模板)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徐医大字〔2025〕39号)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荣誉学士称号授予管理办法》(徐医大教字〔2024〕2号)
附件4: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成绩步骤
附件5: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等级考试成绩步骤
附件6:使用EXCEL进行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的功能说明
附件7:2025年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
附件8:学位申请审核线上操作说明(教师篇)
附件9:离校系统业务部门教师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