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为建立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供新路径,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参考《徐州医科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方案(草案)》,集中优势力量、充分研判,做好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建设条件
1.开设学院应围绕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学生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学科专业交叉和发展趋势,开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和“四新”发展新要求的微专业。
2.微专业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熟悉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能力。学校鼓励微专业依托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专业、虚拟教研室等平台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完备,培养方案需明确培养目标、结业要求、招生对象及要求、学制与证书授予规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等内容。
4.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1--2年,根据实际需要开设4~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个学分左右。
5.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纳入本科教学日常管理体系。
二、微专业运行与管理
1.微专业报名限大二、大三学生(6月份报名,9月份开课)。
2.学生报名与选拔:各立项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学生遴选办法等,原则上班级规模在20人以上,报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发布报名通知,各微专业责任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学生等。
3.开设单位能从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4.微专业证书: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报送要求
首批微专业建设共计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一: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
1. 各单位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 原则上,同一批次一个学院可牵头申报1个微专业。填写微专业申请汇总表、微专业申请表,1月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angmuxzmu@163.com。
3. 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论证微专业设立科学性、可行性,并公示拟开设微专业名单。
阶段二:2025年1月--2025年4月21日
4. 各专业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5. 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培养方案、大纲进行论证、完善。
阶段三:2025年5月--2025年7月
6. 各开设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完成班级组建。
附件1仅为实施方案草案,各专业申报过程中发现不尽合理之处可书面反馈。
其余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47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方案(草案)
2.徐州医科大学微专业申请表
3.徐州医科大学微专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