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本科生教学任务通知如下,请有关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具体工作要求
1.根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要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我校在编在岗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学生授课。课程任课教师必须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2.教师本人需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尤其是手机号码、职称、所属教研室等教师信息;同时各教学单位要维护归属本单位名下的校外教师个人信息,注明手机号码、职称和具体通讯单位,方便后期准确推送课表提醒。
3.新教师上课要履行试讲程序,相关材料(附件4)由学院存档备查;新开课程由学院负责审核,组织试讲,并于12月27日前将《新开课程备案表》(附件5)、教学大纲等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4.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任务书及课表草表,如需调整,请通过教学办于11月22日前反馈至教务科,如无需调整,请参照任务书及课表草表的合班情况在教务管理平台进行教学任务落实,教改课程按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评审通过的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截止时间11月27日。
5.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填写《教学进度表》(附件2),进度表的起止周、周教学次数、学时数要与课表安排一致,如需安排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明确课时分配,避免教学任务冲突,实验实践环节落实到人,与教学任务落实安排一致。《教学进度表》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并于11月27日前交教务科,便于教务科排课。
6.需要申请教学用车的学院在接到正式的课表后填写用车申请,由所在学院(部)汇总后于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协调后勤管理处协调用车安排。
7.校外驻点教学班也需要在教学管理平台进行教学任务落实,请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根据教学任务书编排进度表和课表。
8.正式课表下达以后,如需要再调整课表需要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
二、注意事项
1.本学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节假日放假调休按国家规定安排。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
2.本科生教学具体时间安排:
上课时间:第1-18周(2025年2月24日~6月29日)
考试时间:第19-20周(2025年6月30日~7月13日)
3.部分专业教学时间安排:
(1)2023级护理学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驻点教学阶段。
(2)2021级临床药学专业,2022级康复治疗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023级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专业,2024级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护理学(专转本/转段)、康复治疗学(转段)、医学检验技术(转段)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实习阶段。
(3)2022级口腔医学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暑期实习阶段。
(4)2022级临床医学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校内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驻点教学阶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素美、唐晴、秦子煜,联系电话:83262047(62047),地点:行政楼123室。
附件: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书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度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校历
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新教师任课备案表(学院存留)
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程备案表
附件6:落实任务注意事项及排课流程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