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部门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学校本科教学水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二是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教学成果主要指各级各类二级单位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和资源建设等。我校及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参与。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本轮申报面向本科教育。
2.申报条件: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2)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至少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校产生积极影响。
3.成果内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双万”计划、“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评选条件
1.申报项目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前期成果(公开出版的教材、案例集等成果类型可除外)或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前期成果辨识度高,成效事迹清晰。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
2.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师德师风负面处理认定情况;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求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组成成员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人,须按对成果的贡献进行排序。
3.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具体名额以评审公示结果为准(学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5. 鼓励跨学院申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项目相关成果以及获得过省重点以上教学课题立项的成果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部门组织推荐申报,经认真讨论后,写出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资格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通知成果申报负责人到场进行汇报并答辩,最后由专家组择优遴选。结果报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
3.评审的基本原则: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接受校内外的监督。
4.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1份。
(2)《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份。
(3)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1册,总结报告在前,证明材料在后。电子版做成PDF版。
(4)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附件3);
成果第一完成人请于成果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使用超星账号于2024年12月2日(周一)前通过系统提交,链接:http://47ti7upe.mh.chaoxing.com。
各部门请于2024年12月2日(周一)前报送材料2、3纸质版至行政楼123室,材料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muxzmu@163.com,请各部门按时提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47(62047)
五、其他事宜
1.各学院应加强成果的凝练,杜绝申报成果的低水平重复、力量分散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努力提高申报和遴选质量。
2.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学校将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和奖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分。
鼓励各学院、专业层面整合申报,鼓励跨学院申报。
3.获奖成果应在实际情境中持续应用,不断完善,扩大辐射范围,为进一步申请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2024年校级一等奖将自动进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4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