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高质量医学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推进高水平虚拟教研室建设,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初心,发挥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育教学环节的积极作用。
二、建设目标
通过3年时间,建设12-15个政治素质过硬、教育理念先进、教研功能完备的校级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潜心本科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团队。优化教研室管理模式和教研形式,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各教学单位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示范引领。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教学或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立项数量和类型
首批拟立项不超过5个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各学院限报虚拟教研室建设点1个。
根据建设范围,可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三个建设类型,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根据建设内容,可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五、申报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应具备如下五项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及以上高质量临床类专科学会副主任、主任委员,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师担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学职称,每学年授课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
2.参与教研室数量应不少于3个,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试点建设。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且符合《徐州医科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5.教研室所在教学单位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虚拟教研室根据申报要求,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价后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在院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名单。
(四)建设考核
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建设周期为2年(2024年9月--2026年9月)。由教务处负责建设点的宏观管理、年度考核及综合评估。通过评估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正式立项为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
七、试点建设
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是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探索新时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重要举措。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确定后将进行发文和立项,学校层面提供相应制度保障和经费支持。
获批立项后,根据学校通知教研室需提供建设任务书,并参与学校组织的任务书论证会。
立项虚拟教研室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以便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八、材料报送
1.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部)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学院签字盖章PDF版)、试点推荐汇总表(Excel版),并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iangmuxzmu@163.com。
2.签字盖章纸质版《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和《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同步报送至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行政楼123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47。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2.徐州医科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汇总表
3.建设任务要求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