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是教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我是教师 >> 正文

关于下达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本科生教学任务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具体工作要求

1.根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要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我校在编在岗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学生授课。课程任课教师必须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新教师上课要履行试讲程序,相关材料(附件5)由学院存档备查;新开课程由学院负责审核,组织试讲,并于12月29日前将《新开课程备案表》(附件6)、教学大纲等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3.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对任务书及课表草表(教学任务书合班情况以课表草表为准),如需调整,请通过教学办于11月30日前反馈至教务科,如无需要调整,请参照任务书及课表草表的合班情况在教务管理平台进行教学任务落实,教改课程按照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评审通过的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截止时间11月30日。

4.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填写《教学进度表》(附件2),进度表的起止周、周教学次数、学时数要与课表安排一致,如需安排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明确课时分配,避免教学任务冲突,实验实践环节落实到人,与教学任务落实安排一致。《进度表》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并于11月30日前交教务科,便于教务科排课。

5.各学院(部)请务必于12月8日前,在本科生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教务科将统一进行排课数据初始化并集中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落实课表。课表编排完毕后,请各开课学院核对确认。

6.校外教学班也需要在教学管理平台进行任务落实,请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根据任务书编排进度表和课表草表,于2024年1月5日前反馈至教务科,由教务科协助在教学管理平台编排课表。

7.需要申请教学用车的学院在接到正式的课表后填写用车申请,由所在学院(部)汇总后于开学前一周内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协调后勤管理处协调用车安排。

8.正式课表下达以后,如需要再调整课表需要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

二、注意事项

1.本学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节假日放假调休按国家规定安排。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

2.本科生教学具体时间安排:

上课时间:第1-18周(2024年2月26日~6月30日)

考试时间:第19-20周(2024年7月1日~7月14日)

3.部分专业教学时间安排:

(1)2022级护理学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驻点教学阶段。

(2)2021级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2023级康治疗学(专转本/转段)等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实习阶段。

(3)2021级临床医学专业于第14周前完成校内课程教学任务,第15-16周安排集中考试和补考,进入驻点教学阶段,校外教学点医院承担的《口腔医学》《康复医学》《精神病学》3门临床课程从第17周开始上课。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书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进度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校历

附件4:落实任务注意事项及排课规则流程说明

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新开(开新)课教师任课申请表(学院存留)

附件6:徐州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课程备案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 版权所有@2005-2020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