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学校定于8月23日-9月15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从学校、学院(部)及教研室层面分别进行常规教学检查及专项检查。
1、开学准备
(1)教室课桌椅、讲台、黑板、灯具、电脑、网络、投影仪、空调等教学设施完备及运行情况,黑板擦、粉笔等教具是否补充到位,环境卫生情况等;
(2)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机房教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3)实验教学准备情况;
(4)教师休息室环境卫生及开水供应情况;
(5)开课前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发放情况;
(6)提醒教师上好新学期第一课,课堂教学严谨规范。
2、教学运行
(1)检查各教研室集体备课、试讲、听课、见习带教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检查各专业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师的教案、课件、备课笔记、教学进度表、课程表、听课记录及实验教学相关记录等;
(3)检查各教研室上学期考试课程的试卷批改、分析、讲评及成绩分析工作情况;要根据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找准问题,查明原因,不断总结,改进教学,提升课程试卷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
2、课堂教学
(1)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要深入理论课堂和实践课堂(含校内公选课)开展课堂教学检查,了解各课程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多媒体授课课件质量、教学方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等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检查任课教师有无缺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等情况。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违反教学秩序的教师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
(2)各学院(部)检查学生上课出勤率、听课情况及思想状况,组织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理论授课、实验教学情况等。
(3)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听课制度》要求,组织好教师听课安排工作,要通过教师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等方式,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二、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各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学校将对各教学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2、领导干部听课。校领导和全校处级干部集中听取本学期线上或线下课堂,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各有关部门/学院及时将听课评价意见梳理汇总后反馈本学院有关教师,同时将听课评价表、教学检查表原件(附件2、3)(扫描件或复印件学院自行存留)、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9月20日(周三)下午5:00前反馈教务处教务科。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教学相关问题整改,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方案,上报学校,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
(2)各学院(部)在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请于9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薛素美、唐晴 联系电话:83262047(62047)
附件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听课制度(徐医大教字[2021]10号)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表(理论课+实验课+见习课+公选课+线上课)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课堂教学检查表
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听课评价及教学检查汇总表-模板
附件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课表(20230821系统导出)
附件6: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