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徐医大〔2019〕38号),学校将对2021-2022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1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见附件3)
2.2022年立项的所有一年期项目(见附件3)。
二、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并于2023年3月27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4.经费使用情况。
5.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
四、检查程序
1. 各院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汇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等)。
2.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准备结题项目无需填写中期检查,可直接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3.各院部成立专家组(3-5人),自行组织材料审查和中期检查现场汇报会。
4. 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展示项目阶段性成果,研究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后期安排与解决方案等,建议汇报时间为5-10分钟/项,指导教师必须参会。
5.专家组就现场汇报内容、项目中期检查表等材料对各项目组进行问询与评价,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建议。
6.专家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各项目,对各项目给出检查结论,并在《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中填写意见及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3)。
五、材料提交
1.项目组需提交给院部的材料(提交时间、地点根据院部通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如实填写。
如项目内容人员有调整,同时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2.学院需提交教务处材料(2023年3月27日前送行政楼123室)
(1)中期检查工作小结、中期检查会议记要和图片资料(不低于5张现场照)。
(2)《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清单纸质稿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如有结题申请书或变更申请,一并报送。
材料(1)、(2)提供电子及纸质文稿,材料(3)仅需要提供纸质文稿。
电子材料发送至xiangmuxzmu@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3室。
六、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分通过/终止项目/建议延期/即将办理结题。
通过项目按计划继续开展,并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如项目进展迟缓,综合研判后无法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项目主持人自行登录系统填写延期报告;
如项目实施过程存在较严重问题或无明显进展,应上报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仍无法解决则应及时终止项目,予以撤销,负责人自行填写项目终止申请书。被中止的项目主持人取消奖学金和推免加分资格,指导教师下一年度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即将办理结题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书至学院,最终一起上报至教务处。
2.经查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和拒绝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
3.对于终止的项目停止经费报销,按《徐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必要时可追回已使用的经费。
七、其他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工作数量大、类型多,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院部要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扩大项目受益面。使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者对此次检查工作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院部要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3.各院部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总结,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4.指导老师应对项目严格监督,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对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给出具体意见,对项目下一步如何开展提出指导性建议。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47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