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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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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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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也反映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不断发展,所以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的档案,使其规范化和科学化,正确、全面反映实验室建设的历史,是非常必要和有意义的。 

实验室档案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教委办[1994]429号文件《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有关精神,并且按照学校档案室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保证工作档案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管理和建设:

  有关实验室管理和建设的文件,实验室建制及主任任免材料,实验室人员、用房基本情况表,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材料,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主任和专职人员工作日记,实验室总结评比材料及证书,人员考核记录和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各项重要活动文字材料等。

2.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片、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考核考试办法及试卷,实验报告,学生成绩记录,实验教学方法研究材料,实验教学有关的各种报表。

3.实验室经费:

实验室经费投入情况及设备购置计划、设备维修、环境条件建设、日常维持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记录等。

4.实验室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分户账和低值耐用品账,实验室领物本,仪器设备验收单、调拨报废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本,借用登记本,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使用记录及故障记录。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适合于各实验室、研究室、实验中心。新建实验室要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2.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材料收集和记录,并提供给负责实验室档案工作的同志。

3.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报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4.各实验室对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编目整理、归档保存。如需查阅,应办理借用手续。

5.撤并的实验室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移交、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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