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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高教所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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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门:

接教育厅通知,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文件转发,请各院(系)、各部门整理申报材料,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申报。具体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要求请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原则上,申报省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获得过2015、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并有较好的应用和示范辐射作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相关成果以及获得过近两届省重点以上教学课题立项的成果将优先考虑。

 院(系)、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31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主校区行政楼123

联系电话:8326205062050),邮箱:xzmcgjy@163.com

联系人:孙晓楠,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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