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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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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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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目的

1.编制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手段,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认真检查一年来的教学质量状况,总结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并通过《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各学院(部)、部门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3.建立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保持教学质量数据的完整和有效;

4.深入分析现阶段可能影响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的因素,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与分工

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报告本单位相关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按照教育部要求,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支撑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附件3《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附件4)。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情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

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2.本科生中赴国外攻读学位人数、赴国外交流人数、有3 个月以上境外学习经历学生占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

3.本科外国留学生中的学历生数、非学历生数、本科外国留学生占全部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

4.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及分专业)

5.外籍教师数、具有一年以上(累计)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数

6.专业设置情况(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以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7.申请认证的专业数、专家进校考察的专业数、通过认证的专业数及其有效期

8.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

9.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0.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1.生均图书

12.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1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4.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5.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16.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

维护经费生均值)

17.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内学校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18.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1 门)

19.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20.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21.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校及分专业)

22.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校及分专业)

23.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

24.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25.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校及分专业)

26.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27.体质测试达标率(全校及分专业)

28.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9.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30.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注: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 号)文件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2.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0 12 31 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0-2021学年。

3.23 5 项数据,以各校教育国际交流部门向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的省教育国际交流年报(2020年)统计数据为准。

4.8 项数据,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学校专业,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内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5.14 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 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类)(不含教学专款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6.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7.2829 两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8.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需提供数据及部门

1.由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大部分数据和《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中数据重合,因此,本次质量报告中数据要与以上两个报表保持一致。遇到特殊的统计数据,会单独联系相关部门统计。

2.报告主体第四部分专业培养能力模块,要求学校报告以文字形式叙述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该块内容涉及到全校各个专业的分专业详细描述,呈现各个专业办学真实情况。需校内各专业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本专业详细报告(具体数据要求,见附件1.分专业数据模板)。

3.报告主体需提供非教学方面文字描述,请相关职能部门参考往年文稿进行撰写,将更新过的文稿发送到xzmcgjy@163.com,涉及人事处、学工部、团委、信息化处、图书馆、体育部。(具体内容模板,见附件2. 非教学部门数据模板)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在20211027(周三)前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将所有材料(各学院提供专业详细报告、分专业数据汇总表,非教学部门提供相关内容更新材料)至教评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zmcgjy@163.com。联系人:徐继承、王士雷,电话:8326205062050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调研,并撰写《徐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并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1107

附件1分专业数据模板(分学院发放)

附件2:非教学部门数据模板(分部门发放)

附件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 号)

附件4《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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