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现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通知,即将启动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评审评选相关要求转发如下,请各有意向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积极申报。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可覆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心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信息技术、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
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以后,已经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课题组;第二,发表于统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以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单位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6.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二、评奖标准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评审材料要求
1.上交材料要求:
参评成果申报者填写《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表一式两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成果原件一律不退回,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过二级学院审核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表统一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以上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上交,2021年6月9日前纸质文件报送至行政楼123高等教育研究所,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xzmcgjy@163.com,申报表命名为:###学院###老师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0(62050)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