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 号)精神,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即 1965 年4 月 30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1.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不含部委属高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条件,根据推荐限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 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
三、材料报送
推荐书一式6份(附件 3),附件材料 1 份,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省教育厅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书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由推荐者所在学校按要求提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报送至行政楼123室,附件2、附件3、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zmcgjy@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3262050(62050)
附件:
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 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汇总清单
3.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