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本部门教师筹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详见江苏省文件要求。
联系人:张老师 孟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0(62050)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