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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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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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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专业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请参阅附件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省教育厅给予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专业申报限额为2个。各二级学院限报1个专业。学校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后从上报项目中遴选推荐。

(二)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并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于2012229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所(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zmcgjy@163.com)。

联系人:徐继承 郗霏  联系电话:83262050

教务处

20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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