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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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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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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高〔2012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16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类或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二)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充分保障,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三)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四)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二、建设方式

鼓励创新专业组织形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办学特色,促进示范共享。同时兼顾学校专业建设实际,亦支持以单个专业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本科重点专业类是指高等学校以内涵相近的专业为基础,以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的专业为核心,按学科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本科专业集合。

重点专业建设目的与建设内容请参阅文件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鼓励各学院(系)按照专业类申报,以增加学校各专业建设覆盖面。也可以按专业申报。学校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后从上报项目中遴选推荐。省重点专业建设将采用“一次遴选,分年投入”的方式。

(二)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系)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申报表》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类)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册,于2012616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所(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zmcgjy@163.com)。

联系人:徐继承 郗霏  联系电话:83262050

教务处

201261

 

附件一: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类)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申报表(按专业类建设)

附件四: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申报表(按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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