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近期教育厅将进行2014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2014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遴选数量:260部,其中修订教材180-200部左右,新编教材60-80部左右。
二、申报要求
各高校依据限额申报,基础名额和补充名额相加为各校的申报限额。
基础名额:本科高校中,“211工程”高校6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5部,其他本科高校3部,独立学院1部;高职高专院校中,国家及省示范(骨干)性高职院校2部,其他高职高专院校1部;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6部。有关学会、研究会不安排申报。
补充名额:本科高校中,专任教师数(以《江苏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2012年末数据为准,下同)≥1000人限额增加1部,≥1500人限额增加2部,≥2000人限额增加3部;高职高专院校中,专任教师数≥300人限额增加1部,专任教师数≥500人限额增加2部。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事项
1.请于3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高教所,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xzmcgjy@163.com。
2.我校将组织专家初步评审,择优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3.联系人:郗霏,联系电话:0516-83262050(6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