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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 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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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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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提升高等学校教材质量,发挥优秀教材在高校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立项要求转发如下,请相关院系组织教师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除省教育厅规定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及校级品牌专业要求每个专业必须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如无申报项目请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各高校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新编教材中论证报告由拟出版的出版社提供,请教材主编务必提前联系并出具。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10月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123室),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xzmcgjy@163.com。

联系人:张静  唐晴

联系电话:83262050(62050)

附件: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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