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实习教学医院(基地):
为推动我校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实习教学质量,表彰各实习教学医院(基地)在实习教学中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优秀带教教师,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基地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办法》(徐医大办〔2016〕47号),将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实习教学基地参与实习生带教工作的所有带教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基地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办法》(徐医大办〔2016〕47号)(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拟定全校优秀带教教师名额,分配到学院。
2.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将优秀带教教师名额二次分配到各实习教学医院(基地)。
3.各实习教学医院(基地)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以科室为单位推荐,经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写出鉴定意见,填写申报表,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各实习教学医院(基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分管教学院长批准确定后报教务处实践办。
5.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示。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带教教师相关材料(《优秀带教教师推荐申报表》(附件2)、《优秀带教教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室)。
联系人:袁凤刚 葛安琪 汪永惠
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基地优秀带教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带教教师推荐申报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带教教师汇总表
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各学院优秀带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实习基地编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