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徐医大教字〔2021〕6号)相关要求,为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报送2024-2025学年6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完善实习教学体系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对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建设实习教学体系,完善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
2.加强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实习单位条件,综合考虑实习单位教学水平、住宿情况,确保实习质量。若为新增实习单位,学院需提供新开辟实习单位申请、实习单位介绍及考察报告等材料;
各专业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学生不得私自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生分配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各学院严格审核实习大纲和实习考核册,结合实际按需进行修订。
二、报送内容
1.拟实习学生基本信息 按照学院现有拟实习学生人数报送,拟进点时间建议统一为2024年6月17日,格式见附件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2.拟安排实习单位情况 各学院应与拟安排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初步确定实习单位接收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男女比例等。各学院填写拟安排实习单位情况,格式见附件2。因实习单位住宿床位问题,安排实习生人数尽量与去年保持持平。实习单位名称和编号要求按照附件3填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3.实习大纲
相关学院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实习大纲修订,并将实习大纲及印刷申请报送至实践办,纸质版需要分管领导在封面签字同意印刷。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践与实验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b@xzhmu.edu.cn。
2.联系人:葛安琪 汪永惠
3.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四、其他事项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实习计划的报送,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学院所报实习计划为初稿,教务处汇总后将根据实习单位教学质量及实际能够接纳实习生人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实习计划为终稿,各学院按照实习计划终稿分配具体实习生。
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