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文件要求,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我校2022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填报流程(详细见附件1)。
二、报送时间
请各中心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4室,同时将word版发至实践办邮箱xy83262046@163.com(邮件主题请以“中心名称+2022年度报告”命名)。联系人:葛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请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填报,填报所有内容都要有支撑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