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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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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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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实习教学医院(基地):

为加强实习教学质量管理,表彰在实习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徐医大办〔201623号)将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详见《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徐医大办〔201623号)(附件1)。

2.考勤要求:凡有在实习考勤中无故缺勤、实习期间受到学校处分、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学校和实习单位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其他条件:学院可针对专业特点,结合学院实际,补充各自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4.评选对象: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的20%

三、评选程序

1.425-58日,学生个人申请,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申报表》(附件2)。

2.59-522日,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完成同学互评、组长鉴定和实习基地推荐。

3.523-65日,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报送材料和平时掌握实习同学情况,综合评出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的20%),并在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审核。

4.66-610日,学校审核公示。

四、奖励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65日前将学院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相关材料(《优秀实习生推荐申报表》(附件2)、《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83262046@163.com,并以“学院名称+优秀实习生评选”命名。

2.因疫情特殊原因,学生填写《优秀实习生申请表》后,可采用扫描件或照片等方式发送至实习教学基地、学校,完成鉴定意见。

3.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评选后予以公示。

联系人:徐岳

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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