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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2023学年6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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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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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徐医大教字〔20216号)相关要求,为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编制2022-2023学年6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对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完善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

2.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各专业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学生不得私自联系实习单位。各学院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的审核(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的实习单位不安排实习生),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3.科学编制实习计划

一是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各学院现有学生规模,原则上不增加新的实习单位;二是择优安排实习,综合考虑实习单位教学水平,包括实习带教质量、实习住宿条件等,对学院现有实习单位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三是做好总量控制,原则上若新增实习单位,则应从原有实习单位中,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减少相应数量实习单位。

二、报送内容

1.拟安排实习单位情况

各学院与拟安排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初步确定实习单位接收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男女比例等,因实习单位住宿床位问题,安排实习生人数尽量与去年保持持平。关键字段包含序号、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编号、专业名称、男、女、总计、是否为新增实习单位(若为新增,则需学院提供新开辟实习单位申请、实习单位介绍及考察报告等材料)、与去年比增减学生情况和住宿情况等,格式见附件1

2.学院现有实习单位情况梳理

各学院对各自现有实习单位进行梳理、排序。关键字段包含序号、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编号、实习单位排序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等,格式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和方式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实习计划的编制,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学院所报实习计划为初稿,教务处汇总后将根据实习单位教学质量及实际能够接纳实习生人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实习计划为终稿,各学院按照实习计划终稿分配具体实习生。

报送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y83262046@163.com,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践办(行政楼114),截止时间:2022420日。

联系人:徐岳

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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