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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12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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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徐医大教字〔20216号)相关要求,为保障12月份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编制2021-2022学年12月份进点实习计划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编制实习计划

(一)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123日。

(二)报送内容

1.拟实习学生基本信息

按照学院现有拟实习学生人数报送,关键字段包含序号、学号、姓名、性别、学院、年级班、专业、实习周期、拟进点时间和拟返校时间等,拟进点时间建议统一为1228日、29日,具体时间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格式见附件1

2.审核实习单位

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实习基地标准,参考以往实习带教费发票开具情况,符合标准的实习基地可安排实习。

3.拟安排实习单位情况

原则上按照去年实习的教学实习基地报送,可适当考虑新建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关键字段包含序号、实习基地名称、实习基地编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男、女、总计、是否符合学校非临床专业实习基地标准、是否符合学院实习基地标准、是否为新增实习点、去年是否安排学生和住宿情况等,格式见附件2

二、第二阶段:报送最终实习名单

(一)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1217

(二)报送内容

根据学籍异动结果,报送最终符合下点资格的实习生名单,关键字段包含序号、实习基地名称、实习基地编号、姓名、性别、年级班、学院、专业、实习周期、是否组长、电话、住宿情况等,格式见附件3

三、报送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实习计划的编制、实习最终名单的报送;

2.填报实习基地名称及实习基地编码时,请严格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4)填报;

3.实习计划及最终实习名单,请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以便学校与教学实习基地及时沟通。

4.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y83262046@163.com,并以“202112月份进点实习+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命名邮箱主题,附件2、附件3纸质版请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实践办(行政楼114)。

联系人:徐岳、刘瀛

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教务处

2021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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