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实验室(中心):
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的要求,请我校以下十五个教学实验室(中心)认真填报7个报表(报表样式见http://www.stats.edu.cn:8081/网站说明)并于2009年11月9日(下周一)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zmcsjgl@163.com。
实验室(中心)名单:
数理学教研室 计算机教学实验室 机能学教学实验室 形态学教学实验室 化学与生化实验室 诊断教学实验室中心 外科学总论实验室 麻醉学基础教学实验室 医学工程实验中心 公共卫生学系教学实验中心 护理学教学实验中心 药学实验中心 华方教学实验中心 心理学教研室 眼视光教学实验室
教务处实践管理办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