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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2018学年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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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安排,部分专业实习已近中期,学校计划近期启动2017-2018学年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请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拟定的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主路线制定检查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组成

各院系分管实践教学工作领导1人,专业教师1-2人。

二、报送时间

2017年11月22日前。

三、编制计划涵盖内容

1.教师座谈会2.实习生座谈会3.理论和/或技能考核4.毕业实习考核册5.实习生考勤表6.实习生自习教室和实习场所7.实习医院(基地)实践教学质量反馈8.下一届实习计划9.其他文档记录等。

四、编制计划要求

1.各院(系)根据学校检查主路线设计相关实习医院(基地)的检查路线;

2.各院(系)编制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计划,要写明详细的检查内容和步骤,做好路线规划和经费预算,写清院系自带材料的内容、实习医院(基地)准备和学生准备的要求。

3.检查重点为实践教学质量,了解实习医院(基地)教学是否符合专业实习大纲要求。掌握实习生学习特别是技能培训情况,核查实习生在岗情况,了解实习生学习等各方面情况,同时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沟通下届实习计划,核实实习费、住宿费缴纳情况。

五、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主路线(拟)(见附件一)

1.苏北地区(含临沂)路线12月24日~29日

2.苏中苏南地区路线12月24日~30日

六、单独实习医院(基地)

根据学校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的要求,各院系自行制定单独实习医院(基地)的检查计划,将检查时间、计划、路线、检查人员和预算报实践办审核。

七、其他综合实习医院(基地)

根据学校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的要求,各院系协商制定其他综合实习医院(基地)的检查计划,将检查时间、计划、路线、检查人员和预算报实践办审核。    

八、注意事项

1.实习医院(基地)分类(单独、其他综合和临床综合)请查看《2017~2018学年实习医院(基地)一览表11.10》(见附件二);

2.实习周期为半年和三个月的专业参照此通知编制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计划,不再另发通知。

 

附件:1.中期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主路线(拟)

2.2017~2018学年实习医院(基地)一览表11.10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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