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
根据学校实习工作安排,2017年12月学生实习工作已经启动,实习经费开始申领,请按照申领模板填写汇总相关院系实习经费明细,交通托运费请按2016年6月发布的标准计算(注意因专业课不合格累计学分超过含7学分的不能进点不要放在实习经费申领里面)。请相关院系在学生实习下点之前报送电子版实习经费申领表及实习分配明细,并将实习经费申领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实习经费审核无误后,请走线上财务流程:支出报销单-审批人填写教务处处长-(经费账号由职能部门填写)-发放明细请交到财务处106室。
附件一:2017年12月学生实习进点实习经费申领模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