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实习教学医院(基地):
为加强实习教学质量管理,表彰在实习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徐医大办〔2016〕23号)将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详见《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徐医大办〔2016〕23号)。
2.考勤要求:凡是实习考勤中不在岗,实习当年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3.其他条件:学院可针对专业特点,结合学院实际,补充各自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4.评选对象: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的20%,达不到评选比例的请按实际符合条件的名额报送。
三、评选程序
1.4月26日-5月11日,学生个人申请,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申报表》(附件1)。
2.5月12日-5月25日,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完成同学互评、组长鉴定和实习基地推荐。
3.5月26日-6月8日,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报送材料和平时掌握实习同学情况,综合评出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实习生人数的20%),并在学院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审核。
4.6月9日-6月15日,学校审核公示。
四、奖励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学院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相关材料(《优秀实习生推荐申报表》(附件1)、《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83262046@163.com,并以“学院名称+优秀实习生评选”命名。
2.因疫情特殊原因,学生填写《优秀实习生申请表》后,可采用扫描件或照片等方式发送至实习教学基地、学校,完成鉴定意见。
3.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评选后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士雷、徐岳
联系电话:0516-83262046
附件:1.优秀实习生推荐申报表
2.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