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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纸质版成绩单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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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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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考试结束后在教务管理平台录入课程成绩过程中请务必严格遵照“录入”--“保存”--“提交”--“打印成绩”的操作顺序打印每一份纸质版成绩;打印成绩时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单独打印,不得连打在同一纸张中,以防同一页出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情况;所有上报的纸质版成绩务必由教研室主任或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凡所上报纸质版成绩未达以上要求,一律视为不规范成绩,不予接收。

 注意事项:1、录入过程中如遇到有学生名单但无成绩情况时,请先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核实该生实际情况,经确认后,则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备注一栏录入“免修”或“缓考”,如无特殊情况则在备注一栏录入“缺考”。

2、录入过程中如遇到无学生名单但有成绩情况时,请先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核实该生实际情况,经确认后,则根据实际情况报送成绩。            

                                 教务处

                              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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