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学年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籍异动的相关工作,现将教务管理系统中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大于等于25学分的学生筛选出来,由于系统对相同课程合并的局限性,请各院(系)组织有关学生进行成绩的核对,一旦发现有误,允许学生向教学办主任申诉,学生申诉格式见附件一,教学办主任审核方法见附件二,请于10月15日(星期三)17时之前将汇总表格(详见excel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纸质版请加盖公章。
附件一:成绩申诉
学号 |
姓名 |
行政班 |
课程全称 |
最大有效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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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审核方法
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查询、打印——查询学生成绩——起始和终止学年学期为空白——输入学号——确定——点击课程名称排序——核查该生申诉成绩是否属实——做好登记和汇总。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