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详见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备案表)和《徐州医学院学分制管理收费办法》(暂行)徐医〔2013〕56号文的精神,我校从2013级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按所修课程规定学分学费标准(80元/学分)的70%收取。以下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重修缴费名单,请各院(系)通知以上学生认真核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月22日(本周四)17:00前反馈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如情况属实请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前将重修费存到学费卡里,计划财务处在新学期开学初将委托农业银行进行托收。
联系方式:0516-83262118,王老师
提醒:重修费不按时缴纳,重修成绩将会取消。
附表(另行通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重修缴费名单
教务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