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
根据《2015年实习生、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合并-定稿)》的要求,相关院(系)请于6月10日(本周三)17:00前按照附件的格式报送2015届毕业生申请降级的名单(降级申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的学籍管理页面里下载)。
注意:1.降级申请表中父母要签字和留联系方式;
2.毕业前降级的学生允许参加极限补考和计算机等级加试,但不允许参加毕业考试(含论文答辩),跟随下一届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含论文答辩),如果参加毕业考试,视为完成教学计划全部学习要求,视为应届毕业生,不同意降级申请,如不符合毕业条件,作结业处理;
3.毕业前降级学生需要确定重修方式;
4.重修报名请关注学校每学年学期初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重修手续。
附件(excel表):
2015届毕业生申请降级名单汇总表 | ||||||
院系 | ||||||
学号 | 姓名 | 行政班 | 申请降级理由 | 重修方式(跟班或自学) | 本人联系方式 | 家长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