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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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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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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按时间节点进行院系预审,并将结果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现将时间安排及资格预审要求公布如下:

一、毕业预审条件

1.毕业生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

2.毕业生应通过毕业考试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有技能考试、实习出科考核安排的专业,要求必须考核合格。

二、学位授予预审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2.计算机等级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3.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的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0及以上;

4.毕业实习期间累计旷实习超过30学时或出科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或因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6.不能如期毕业做结业处理的学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毕业预审、学位授予预审条件及未尽事宜参见徐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2010版)。

三、时间安排

1.第一次预审:各院系请根据教务管理平台现有课程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学分绩点获得情况以及学生处分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第一次预审结果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

2.第二次预审:各院系根据系统中所有数据、毕业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实习出科考核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加试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第二次预审结果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7日。

咨询电话:83262118

联系人:刘菁 于雯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学位情况汇总(模板)

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成绩步骤

附件3: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等级考试成绩步骤

附件4:使用教学管理平台进行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的功能说明

附件5:使用EXCEL进行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的功能说明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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