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组织学生按《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完成离校手续;
2、请通知学生于6月25日前将所有欠费存入农行卡中,只托收一次,未在托收前缴清欠款的同学可于6月26-27日自行去计划财务处缴清欠款。计划财务处于6月27日(周三)下午提供最终欠款学生名单;
3、证书及成绩单发放:2018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各院(系)负责发放。请各院(系)辅导员带领每班两位班干,于6月30日(周六)上午9:00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16室)领取毕业生成绩单、核对领取证书及证书发放名册。
证书发放注意事项:审核学生离校通知单(通知单需在学号、姓名上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必须加盖财务处公章及图书馆公章后方能发放,证书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离校通知单由各院系收回,证书发放名册及离校通知单于7月1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16室)。
4、需要开具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的学生于6月25日前将《2018届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填好报送至院系,院系盖章后,于6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盖章后,于6月27日下午4:00以院系为单位领取。
联系人:刘菁 于雯 电话:83262118
附件1:2018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附件2: 2018届毕业生火车票优惠证明
教务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