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2018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入校后,
学校需组织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同时收回学生和属地卫生计生
部门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省卫计委提供了“定向培养协议书(范本)”,学校根据办学实际作了
适当调整,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协议文件,做好协议签订工作。
具体要求:
协议一式两份,由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签署。各相关院(系)组织学生
在“乙方(签字)”的位置签上学生本人姓名并用红色印泥采集“大拇指
指纹”,统一收齐后,于2019年1月4日前反馈教务处办公室,教务处统一
签字盖章后,学校和学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前,需收集“定向就业协议书”,没有“定
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不能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要求学生说明情况。
“定向就业协议书”于2019年1月4日前汇总后递交教务处。
附件:定向培养协议书(范本)
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