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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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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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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委托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2021届毕业生电子图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像采集对象

2016级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2017级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20193+2”转段培养学生。

、采集时间

2020年11911月13日。

、采集办法

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请同学们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

、拍照注意事项

1. 为保证拍摄质量,建议以班级为单位集体组织拍照、上传照片。

2. 光线与背景: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建议以光线良好的白墙作为拍照背景,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3. 人物姿态与表情:拍照时将头部、肩膀对应放入“人形虚线取景框”后再拍摄头部务必贴合虚线的头部轮廓,否则会造成照片太小的情况。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宜化妆。

6. 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和白色上衣)

7. 确认上传照片前不满意可重拍,上传后即为定稿,无法更改。

8. 拍摄当下符合要求的照片,严禁翻拍严禁美颜!

、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收费标准为12/人(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学生在拍摄过程中直接上交省招就中心。

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采集过程中,如有实际困难或遇到问题,可联系本学院教学办或教务处学籍科,电话:83262118进行咨询

附件:用户使用指南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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