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22号)有关精神,以及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指标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成为国家及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发挥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引领效应,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政治意识、职业情怀、技术思想、人文素养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专业知识讲授的有机结合,构建以专业知识、技能为载体,达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打造专业课程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类别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课程思政专项教改课题。
三、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1.已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非思政类课程)均可申报。
2.已经评选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需申请立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其余课程申请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所有参与任课教师均可申报课程思政专项教改课题,但需依托具体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结果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教改项目或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奖励,近三年主持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无延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教改课题项目主持人不限职称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程团队成员。
2.课程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人员稳定,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较为丰硕。团队成员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指导等。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申报立项工作,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
3.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教务处申请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与评审阶段(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28日)
各学院(部)统筹规划,广泛动员教师申报,学院组织初审,排序上报。原则上每学院(部)推荐不少于1门课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增加与专业相关的1门课程。建议每门课程至少申报教改课题1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申报课程教学团队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教学设计表(附件2,提供完整一节课的教学设计);申报教改课题的教师填写课程思政教改课题申报书(附件3),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交所在学院/部。
各学院(部)组织初审课程申报书和教学设计表及教改课题申报书,并排序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5)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123室),同时附件4和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jwk@xzhmu.edu.cn。
学院初审通过后,课程申报负责人在线提交课程申报材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网址:http://2022kcszjslx.contest.chaoxing.com/portal,课程思政教改课题申报网址:http://2022kcszjg.contest.chaoxing.com/。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周五)。
(二)立项建设阶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申报示范课程学院和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工作开展。课程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申报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鼓励课程团队成员积极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教改课题主持人积极开展教改课题内容,按时完成,积极孵育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三)结题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五、项目建设要求
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要求,统筹规划,重点培养和打造一批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并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深入挖掘本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进一步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梳理课堂教学所有环节,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创新和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从2022年1月开始申报与建设,项目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通过验收后,应持续开展课程教学实践,以利扩大课程的受益面和示范性。
六、项目建设成果
(一)课程思政教学成果
建设期内评选为国家级或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相关教改课题和论文、教材出版、宣传推广等,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须申报学院/部审核盖章。
(二)课程思政建设资源
提供一套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库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至少2个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时长15-30分钟/视频)、课程教学相关照片若干,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三)课程教学相关资料
1.提供一份新修订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提供一套新教案。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教案,须课程负责人签字。
3.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须课程负责人签字。
(四)课程教学评价
1.建设期内学生评教结果统计,须申报学院/部盖章。
2.建设期内课堂教学评价,须申报学院/部盖章。
(五)总结报告
撰写一份不少于 3000 字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总结报告。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和教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课程申报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附件6和7),积极改革创新,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徐州医科大学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徐医大教[2021] 号)》(附件8)执行。
联系人:薛老师、谭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047(62047)。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教 务 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