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临床教学医院:
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本科生教学任务通知如下,请各教学部门组织教研室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具体工作要求
1.根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要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我校在编在岗教授、副教授每年必须为本科学生授课。课程任课教师必须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新教师上课以及新开课程要履行试讲程序,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见附件5)。
2.教学任务书先行下发,待课表草表公布后,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对任务书及课表草表(教学任务书合班情况以课表草表为准),并于11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汇总,以书面形式报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正式课表下达以后再调整者需要办理临时调(停)课手续。进度表的起止周、周教学次数、学时数要与课表草表一致,如需安排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明确课时分配,避免教学任务冲突,实验实践环节落实到人。
3.《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11月24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4室),纸质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使用《教学进度表》填报教学进度,按照(附件4)要求进行文件命名,并如实安排教师以便存档、督导及学生评教。进度表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并于12月7日前交教务科。
5.各学院(部)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在本科生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教学任务落实需与教学进度表一致。为减少初始化次数,请各部门务必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2月11日~12月24日,教务科统一进行排课数据初始化并集中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落实课表。课表编排完毕后,请各开课学院核对确认。
6.校外教学班也需要在教学管理平台进行任务落实,请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根据任务书编排进度表和课表草表。
7.凡拟开展案例教学等教学改革课程的,请经过学院充分论证后报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经认定通过后方可按照教改课程核算工作量。课程教改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8.需要申请教学用车的学院在接到正式的课表后填写用车申请,由所在学院(部)汇总后于开学前一周内报车队,并报教务科存档。
二、注意事项
1.本学期清明节(4月3日-5日)、劳动节(5月1日-5日)、端午节(6月3-5日)等节假日放假调休按国家规定安排。假节日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
2. 具体时间安排:
(1)2019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不含定向),2021级康治疗学(专转本/转段),2018级临床医学(含定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药学、儿科学、精神医学、2019级本科护理学、2021级护理学(专转本/转段)等上述本科专业于第15周完成各学院(部)承担的课程,上课时间:第1-14周(2022年2月21日~5月27日);考试时间:第15周(2022年5月30日~6月2日)。
(2)2020级护理专业第9周前完成教学任务。2019级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校外教学点承担的临床课程从第16周开始上课。
(3)其他班级:上课时间:第1-18周((2022年2月21日~6月24日);考试时间:第19-20周(2022年6月27日~7月8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教学进度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校历
附件4:落实任务注意事项及排课规则流程说明
附件5:徐州医科大学新开(开新)课教师任课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