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教育部将在每年7月份左右进行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备案或审批工作。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请各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人才需求,结合近年学生就业情况,对照本部门师资情况和办学条件,综合考量,合理规划,做好2021年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
请各学院将拟申报专业设置申请表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教务处114室,联系方式:83262047(62047),联系人:薛素美。
本通知为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最终工作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以下附件仅供参考,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