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为保证重修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重修课程教学任务落实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课程任务落实
请相关开课部门做好重修课程的教学教务平台任务落实工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截止日期:11月27日(周五)。
二、重修课程的成绩
1.重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平时成绩和实验(践)成绩,仅按照重修考试的卷面分记录成绩。
2.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最终考试成绩核实后录入教务管理平台,并将学院盖章的纸质成绩单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附件:重修课程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 教师 )
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