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学院(部):
新学期伊始,为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经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负责人集中听取开学第一天的课堂。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听课安排
1.教务处负责公布周一(9月7日)的课表(附件1)。
2.各学院(部)领导与相应联系校领导共同商讨确定听课时间和内容(建议9月4日前与联系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3.各学院(部)自行组织院(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等听课。
4.各职能部门领导自行听课或与相应分管校领导商讨确定听课时间和内容(建议9月4日前与分管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5.听课时间:9月7日8:00-16:20,请提前10分钟到达听课地点。
二、听课课堂评教
听课领导根据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教学评价,填写《听课评价表》(附件2)、《课堂教学检查表》(附件3),并于当天下午5点之前将《听课评价表》、《课堂教学检查表》交到教务科(行政楼114办公室)。
三、听课意见反馈
1.听课结束后,教务处将听课领导的听课意见反馈至授课教师所在学院(部)的教学办或相关职能部门。
2.各教学办将听课意见反馈至授课教师,授课教师根据听课意见做出反馈,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及时报送至所在学院(部)教学办。
3.各学院(部)教学院长将整改意见汇报至听课领导。
四、工作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学第一天集体听课工作,提前制定听课计划,有序开展课堂听课,及时反馈听课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集体听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汇总听课情况,并于9月8日(周二)在党政办公网发布听课情况。
3.有授课任务的领导按教学计划授课,不需要参与此次集体听课工作,但需在9月25日前至少完成一次深入课堂听课,并将《听课评价表》、《课堂教学检查表》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人:薛素美 刘瀛;联系电话:0516-83262047;联系地点:行政楼114室。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课程汇总表
2.理论课听课评价表(所有听课人员均需填写)
3.课堂教学检查表(所有听课人员均需填写)
教 务 处
2020年8月27日